1、使用低溫恒溫槽應嚴格遵守下述規定,否則會因誤操作而損壞壓縮機。
(1)本機嚴禁在恒溫槽內實際溫度高于45℃時啟動制冷開關(壓縮機)
(2)需要從高溫工作狀態(高于45℃)轉向較低溫度工作狀態時,嚴禁在恒溫槽內實際溫度高于45℃時啟動制冷開關(壓縮機)降溫。
(3)需要從較低溫工作狀態(低于45℃)轉向較高溫度工作狀態時,必須在恒溫槽內實際溫度低于45℃內及時關閉壓縮機。
2、使用前槽內加入液體介質,介質液面應不低于工作臺板10mm,過低的液面在通電工作時會損壞加熱器。
3、槽內液體介質的選用應符合以下原則:
a.當工作溫度在5~85℃時,液體介質一般選用水;
b.當工作溫度在85~95℃時,液體介質可選用15%甘油水溶液;接近或達到100℃時應使用油;
c.當工作溫度低于5℃時,液體介質一般選用酒精或冷凍液。
4、制冷開關關閉后,再次開啟制冷開關應間隔15~25分鐘(視環境溫度);
5、電源:220V50Hz,電源功率應大于儀器的總功率,電源必須有良好“接地”裝置;
6、儀器應安置于干燥通風處,儀器周圍300mm內無障礙物;
7、當恒溫槽工作溫度較低時,應注意手勿伸進槽內,以防凍傷;
8、使用完畢,所有開關置于關閉狀態,切斷電源;
9、儀器應做好經常性清潔工作,保持工作臺面和操作面板的整潔;
10、蜂鳴器響起時,應及時添加液體介質。







